淘宝网【禁售公告】烟标及其相关商品调整公告
尊敬的淘宝网会员:
烟标,又称烟盒、烟壳、烟卡,因其精美的设计、多变的风格、精湛的印刷和制作水平,成为深受广大藏友青睐的平面印刷收藏品。
但目前掌握的信息表明,95%以上的淘宝网烟标类目商品存在假借“烟标”名义违规出售香烟的现象,烟标类目成为变相销售烟草的主要渠道。
这一现象有可能导致烟标类目销售混乱。比如,有的恶意买家买到香烟后,投诉卖家以烟标名义售卖香烟,导致大量退款不退货案件的发生;又有的恶意卖家,通过QQ等非阿里沟通平台确认售卖香烟,发货却发烟标,导致买家损失.
经过慎重考虑,鉴于烟标类目目前的状况,为维护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保护会员的合法利益不再受到恶意侵害,我们十分遗憾地决定,放弃烟标类目市场。
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51号令)第四十一条明文规定:“除了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或者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销售烟草专卖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信息网络销售烟草专卖品。”
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通告》(国烟专【2009】242号)文件精神:“禁止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经营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复烤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等烟草专卖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加大对违规售卖香烟行为的打击,并整顿烟标类目,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于2013年11月1日零时删除烟标类目
二、将烟标及其相关商品纳入禁售品管控
对于此前已发布的烟标及相关商品信息,请会员在2013年10月28日前自行整改删除,淘宝网将于2013年10月29日起进行排查,对于逾期未整改的,将进行删除;2013年11月1日起,该类信息的删除将按照《淘宝禁售商品管理规范》进行A类12分处罚。
淘宝网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严把关口,并积极支持与配合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开展互联网涉烟活动监管(情节严重者,淘宝网保留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望各位会员严格约束自身行为,遵守淘宝规则及法律法规,同时,请广大会员互相监督,如发现会员违规上传以上商品请及时举报,淘宝网将严格予以查处!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淘宝网因您而更加精彩!
淘宝网
2013年10月16日
FAQ
1、 哪类烟标烟卡不允许出售?
所有的烟标烟卡均不允许出售,中国的,国外的,解放前的老烟标,现代各种品牌的烟标均不允许出售。2、 我出售的为文革语录标、题词标、口号标,并没有出售香烟,提供申述途径吗?
任何烟标均不允许出售,也不提供申述途径。
3、 烟标烟卡不允许出售,烟丝盒,烟丝包装袋 允许出售吗?
烟丝盒,烟丝包装袋跟烟标烟卡性质类似,均不允许出售
4,我发布过这类商品,对我的店铺会有什么影响?
在要求的期限前自行删除商品,将不会产生扣分处罚,也不会影响店铺的其他经营;如在期限到期后未自行删除,被淘宝网小二删除的,将受到每次按A类扣12分处罚,由此带来的关联影响参考A类处罚规则。
5, 我原来那些烟标产生的订单,会受到影响吗?
已产生的订单,在有第三方投诉的情况下,将按正常流程追溯相关责任。
6, 如果烟标类目取消以后,会员转移到别的类目卖烟标和假烟,淘宝会怎么处理?
转移类目发禁售商品,属于明知故犯,该类行为属于严重违规,将被加重处罚;同时,淘宝网将与烟草管理部门开展密切合作,一旦发现有网络售烟,售假烟的行为,将立即上报给管理部门进行线下的跟进,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